支付宝、微信支付收款码禁止商用系误读支付宝微信收款码个人不能用?假的
近日关于“支付宝、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将于2021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经过我仔细阅读了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发现禁止商用是误读。
支付宝、微信支付收款码并没有禁止商用,只是规范了使用条件而已,防止被不法分子滥用。
我根据该通知把收款码的申请人分成两类:特约商户、没有明显经营活动的个人。
特约商户指的是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小微商户(没有营业执照的小商小贩)
对于特约商户,该通知鼓励申请人使用具备定位功能的支持银行卡支付、条码支付的支付受理终端,例如收银机,POS机。如果收银机、POS机不具备定位功能,收单机构(银行、支付宝、微信)应当确保该收银机、POS机只在申请人的固定经营场所合法合规使用。虽然通知没有规定,收银机、POS机必须有定位功能,但是,收单机构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很有可能会强制要求申请人必须购买带有GPS定位的收银机或者要求给现有的收银机加装GPS定位模块。
如果特约商户,申请的是收款码。对于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申请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收单机构必须登记收款码的张贴位置的物理位置,而且要通过现场面对面的方式核实申请人的信息。如果店铺搬迁了,特约商户必须及时找银行、支付宝、微信申请更新自己的物理位置信息。否则被银行、支付宝、微信监测到付款人付款时的定位信息跟收款码登记的物理位置偏差过大,会暂停收款码的收款功能。如果一个店铺,三天两头申请更换物理位置,也是会被风控的。
对于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小商小贩申请收款码,必须通过人工或者智能客服同步视频等方式核实,而且确保收款码被合法合规使用。例如,你一个流动摊贩,一天几十万的流水,这肯定是有问题的,要被风控的。
企事业单位的收款码必须跟单位的基本户账号、一般户账号、企业支付宝、企业微信关联。个体工商户的收款码必须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的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关联。这一点,可以减少偷税漏税。也可以避免特约商户的收款码被不法分子的收款码覆盖盗刷。
对于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小商小贩申请收款码,对于交易金额、交易次数,会通过大数据建立监测模型检测。涉及违法犯罪的,银行、支付宝、微信会立即暂停该收款码的收款功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没有明显经营活动的个人收款码的使用次数、交易限额参照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的规定执行。即日额度1000元,月额度1万元。这种收款码是限制最厉害的。如果用户确实有收款码的需求,又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申请小微商户的收款码。
原则上收款码禁止远程非面对面的收款。确有必要进行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银行、支付、微信必须对收款人进行白名单管理。收款码本来就是面对面使用的,你说你有远程收款的需求。那么要求对方直接转账吧。
总结:对于特约商户,收款码加上了物理位置定位及交易监测,会有效地减少通过收款码洗钱、网络赌博、电信诈骗。对于没有明显经营活动的个人,收款码功能等于基本废了。奉劝大家,特约商户的收款码千万不要刷流水或参与洗钱。一方面,这是违法犯罪,另外一方面,交易金额明显超出行业水平了,税务局可能会查你的税的。